撞人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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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一、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二、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结案时要注意: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三、递交索赔单证。 四、领赔偿款。
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或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2、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总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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