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其他相关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合理编制运营计划,制作月度运营情况报表,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者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应当通过车站、列车广播系统或者媒体等有效手段及时告知乘客和公众。列车运行中,应当在车厢内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播报站名。
针对苏州园区地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 二、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是百分之四十七。 三、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三十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