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军官军衔的晋级,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一)预备役大校晋升预备役少将、预备役上校晋升预备役大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二)预备役中校晋升预备役上校,由军区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三)预备役少校晋升预备役中校、预备役上尉晋升预备役少校,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四)预备役中尉晋升预备役上尉、预备役少尉晋升预备役中尉,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师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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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适用原则,如果军人的同一行为既触犯了《军人违反职责罪》又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就应严格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军事任务期间犯了罪,那么他就不能适用普通法条。反过来,不是在军事任务期间犯的,那么他所犯的罪,适用与普通法条。
《预备役军官证》的作用是证明预备役军官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制度。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士兵预备役分2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各类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者,即退出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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