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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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6000没有欠条,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想离婚联系不到对方: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诉状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失踪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直接判决准予离婚。对方不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将失踪人的诉讼文书送达社会公告。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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