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针对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借没有借条要怎么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的后果是,可能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的债权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该债权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出借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及时催要或提醒借款人。
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有下列后果:如果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三年的,则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而当事人一般就只能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来催要借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