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申请复核赔偿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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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赔偿如下: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收款证明书确定的;劳动费用,根据受害者的劳动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交通费用,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在医院治疗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的;护理费、住宿费等。
1、没有固定的期限。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当事人双方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三是向法院民事诉讼。 3、协商适合小额简易案件,双方对事故责任不存在异议;双方存在争议的的情况下,可以一致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管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是10天,若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作出调节书并送达双方,签字生效;若调解失败,则可以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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