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针对离婚期间财产分配如何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财产分配方式如下: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双方没有婚姻财产协议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婚前财产或婚后属于个人财产,无特别约定的,归个人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有婚前协议规定出轨财产分配的,依照婚前协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双方协商,一般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出轨的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