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针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法院如何判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有以下几种情况: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岁以上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要求随其生活;以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前提,父母双方也可以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后法院对子女抚养权作出以下判决: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的意愿出具判决书;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判决抚养时,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