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不合格可否要求退房,一、商品房不合格可否要求退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主要内同介绍如下: (一)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二)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退房条件包括: 1、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因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一般为延期交付60日)。 6、迟延办证(超过一年未办初始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7、非因双方责任导致贷款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8、解除定金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针对商品房购房不合格如何要求退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不合格买受人可以向住建局投诉。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商品房购房合同书一般写明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