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对职业病认定采取“一诊断两鉴定”制度。也就是说,劳动者首先依法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的,可以申请首次鉴定,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鉴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针对职业病鉴定程序的启动要注意哪些事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鸣、耳聋、眩晕等耳部症状和噪声接触史等;2、体格检查;3、在实验室进行必检项目或选检项目和其他检查。必检项目是:纯音听阈测试和心电图;选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声导抗和耳声发射。
做劳动能力鉴定要注意保留工伤认定时所用的材料。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注意申请鉴定的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