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行为界定: 一、本罪与介绍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 1、是否具有欺骗和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 2、收取财物的性质不同。 3、主观目的不同。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 2、客观表现不同。 三、本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等等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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