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开庭的委托代理人?

2023-11-17 11:32:20
推荐答案

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诉讼离婚中,委托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展开更多

针对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开庭的委托代理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不超过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案件委托人的办法: 1、委托人应书面写好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