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平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针对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需要理清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做好记录,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发现另一方有隐瞒、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收集好该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向法院主张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想离婚孩子的处理如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可以由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由父母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