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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几种常见情形

2023-09-16 1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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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16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常见情形,供参考: 2、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承担问题。抚养费可以进行约定,但是,离婚时,若一方确实无力支付,具体数额方面,可能有所变动; 3、第三条的约定不严谨,交付“所有”和“占有使用”不同,双方在所有权约定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 4、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这样约定,但是这样的约定一般不能约束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晓该协议,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您夫妻双方或一方承担责任,当然,责任承担以后,可就此协议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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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有以下两种: 1、一方赌博、吸毒等所借的债务。一方赌博、吸毒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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