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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意义

2023-03-09 21: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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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9 回复

专业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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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 2、医保甲类乙类报销比例各地有所不同。甲类药品按照报销比例的100%报销。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 3、此外,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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