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迁户口所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在办理的过程中设计到的主要材料有:原户口本、个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凭证、购房落户申请表等。 涉及到的办理部门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公安局;贷款银行、房屋管理的物业单位、社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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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由于办理户口转移的原因不同,“迁户口需要哪些材料”的答案自然也有所差别,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办理准迁证时所需提供的材料上。 (一)婚迁,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二)大学入学或毕业的,持入学通知书或报到证办理; (三)公务员录用、职位调动,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录用或调动证明; (四)入、退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复原安置证明; (五)购房的,持房产证、住房证明; (六)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 (七)收养或解除收养小孩的,持《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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