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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买房落户上海落户条件

2023-05-01 1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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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1 回复

专业分析:

1.购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产权划分必须明确。 2.如果是市外人员迁入房产所在地,还需出具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一般单位会为劳动者上缴),如果没有则需要补交一年,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3.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原件被抵押则到银行复印且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步骤3办理好的同意迁入证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户口核发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个步骤在部分城市可以直接省略) 5.带着办理好的迁移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相关证明,并备案。带着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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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上海主要执行非户籍应届生落户、居转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科创人才落户等六类落户政策。根据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创业人才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即企业获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或累计2000万元以上,并且资金到位持续投资满1年;申请人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10%,并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等等。 2、非上海生源应届生符合条件,可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本市户籍。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直接落户标准分为72分,例如本科学历为21分、毕业院校属于一类高校为15分等。应届生打分落户政策只针对应届生,大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 3、投靠落户有夫妻投靠落户、子女投靠落户、老人投靠落户。夫妻投靠条件为外省人员和本市户籍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以落户上海;或者是外省少数民族及归侨和本市户籍居民满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申请落户上海。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把户口迁入上海不仅仅买房就可以,还要符合上海市规定的落户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 一、第五条申办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 (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 (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三、申请提出 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交用人单位,同时附有关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 六、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七、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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