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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起诉状: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联系方式;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要明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诉讼请求部分,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 一、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订金30000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它合理费用。 3、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也可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4、要著名致送法院的名称,比如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应写明“此致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5、在起诉状的末尾,还要写清时间。自然人由当事人本人签字,法人由当事人加盖公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方在国外的诉讼离婚法院可以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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