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针对债务承担的概念及分类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债务承担有两类: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承担有下列分类: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即可。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