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房产证集体土地证过户需要符合过户条件才能过户。单独房产证集体土地证过户如下:1、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2、购房者前往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文件;3、交易双方向国土所提交有效且合法的相关材料;4、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5、国土所派人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6、审核通过后,乡镇国土所需报国土局审核,并注册登记;7、最后购房者在指定日期领取房产证;8、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9、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10、房产证、土地证;11、房屋交易手续;12、房屋产权登记;13、房屋评估报告。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黑龙江集体土地的房产证如何过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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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 4、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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