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针对病假期间发生工伤后是否应该在工地给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因工负伤之后,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因工受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工伤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下列款项: 1、工伤医疗费用; 2、辅助器具的编配费; 3、一次性残疾津贴; 4、残疾津贴; 5、生活护理费用; 6、殡葬津贴; 7、受抚养亲属养恤金; 8、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9、康复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食品补助、境外医疗运输费用、食宿费用等; 11、与工伤有关的一次性医疗福利; 12、劳动能力评估费。 单位只需要,在员工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职留薪期在12个月以内。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