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资料: ⑴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含簿内所有家庭成员页); ⑵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本市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行之一)及复印件; ⑶存折开户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⑴东区、石岐区居民户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并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其他居民户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 ⑵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东区、石岐区的居民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每月18日前; ⑵缴费日期为每月28日; ⑶参保当月缴费到帐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⑷家庭户一户一存折扣费,非家庭户一人一存折扣费; ⑸如参保人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参保人户口卡正本及复印件。
针对公司并没有买医疗保险(公司是汕头的)汕头当地没有强制要求给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而且医疗保险好像也不是国家规定的强制险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医保是强制交的,其他医保可以根据需要缴纳。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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