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租房合同中的终止与解除各有什么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终止,即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 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结果和意义是一样的; 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
租赁合同解除与终止有区别。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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