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私事故而逃逸的当事人应该怎样认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 1、对于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情形; 2、对于行为人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情形; 3、对于行为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是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情形; 4、对于行为人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留下假姓名的情形; 5、对于行为人接受警方调查期间逃匿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即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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