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借我5万块钱不还我,还在公共场合诋毁我的名声,我起诉了,第一回开庭我胜诉了,但是对方又上诉了,现在中级法院又判说神木县法院重申,说证据不足,可我已经提供了借款人的借据了怎么能说证据不足呢?当时我是找的律师的,但是律师告诉我对方找人走关系了,还找到他让他别插手此事,你说我该怎么办?
针对欠别人五万块钱不还我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划算。应当报警。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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