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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根据以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会按照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会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年均收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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