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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这样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 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异地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参保人首先需要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随后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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