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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3-06-08 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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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8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小区物权,以楼顶为例,楼顶应是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而不仅是顶层住户共有的。这是因为:首先,楼顶不能脱离地基和顶层以下楼层而单独存在,它不仅是顶层的附属物,而是整栋楼的附属物,建设单位不可能将没有楼顶的房屋交给买受人;其次,楼顶平台上通常设有共用设施,如供水塔,这是整栋楼业主共用的财产;再次,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顶层楼板一般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也应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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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概念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是所有权之一种取得方式。社会财富往往公诸于众,但有些情况下,财富的存在并不为人所知,有的是因为埋藏于地下,经年累月,无人过问的是由于放置于柜角、口袋,后来逐渐被遗忘。一旦因偶然的机会,这类原先不为人知的财富被人发现,得以“重见天日”,如何确定其归属遂成为一个问题,这就有赖于各国民法中“发现埋藏物”制度之规范。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早在古罗马中已有规定,近世各国民法也大都就此作出了规定。 所谓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是指认识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在而予以占有的事实。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性质与先占、拾得遗失物并无不同,也是一种事实行为。因此,发现人不要求必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只要具有意思能力即可。同时,发现人不以具有所有的意思为必要。 二、关于其所有权的确定,各国立法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由发现者取得所有权在他人土地内发现埋藏物的,其所有权的一半属于发现人,一半属于土地所有人。法国、德国、日本民法即采此规定。 (2)归发现地点的土地或动产所有人所有,发现人有请求相当报酬的权利,瑞士民法典即作此规定。 (3)归国家所有,国家对发现者给予奖励。中国和前苏联均采此规定。发现埋藏物是事实行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可为发现人。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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