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内容貌和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根据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擅自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兜售商品或者派发印刷品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饮食,或者携带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物品乘车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四)拾荒、卖艺、躺卧、踩踏坐席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五)损坏灯箱、多媒体屏、墙贴、玻璃贴、看板等广告宣传设施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违反轨道交通设施管理规定怎么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设施标识错误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规定了交通设施标识错误构成侵权,交通设施标识错误属于公共设施致人损害,属民事赔偿范围,受害人可以依据民诉法向法院起诉处理。
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这样处罚: 1、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一般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