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或者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设置、变更标志、标线,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已建成的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线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路网运行、交通安全等状况,提出标志、标线变更方案,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标志、标线变更方案涉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征求高速交警机构的意见。除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高速交警机构不得变更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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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流线:车辆不能跨压、停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的一种,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也不得随意在导流线区域掉头或停放。 2、车道分界线:虚线可越,实线不可越。车道分界线是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的交通标线,一般分为白色虚、实线或黄色虚、实线。 3、横、纵向减速标线:注意控制车速,适当减速。横向减速标线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白色标线组,用以提示减速行驶,常见于弯道、下坡、隧道口等路段。 4、车距确认标识、标线:保持安全车距。高速路距离指示牌参照法。在高速上,我们可以清晰看到路旁设置 0m、 50m、 100m、200m这样的大型绿色距离指示牌,通过这些指示牌可以清晰明了地确定与前车的距离。 5、避险车道标识:车辆失控紧急避险。司机如果发现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制动失灵,可以将车转向避险车道。避险车道通常为长约50—100米的斜坡,车道上铺着厚厚一层可增大轮胎与地面摩擦力的碎石,入口处及尽头堆着可减缓冲击力的轮胎,以便让“失控”车最终停下来。 6、应急车道:生命通道,非紧急禁止占用。应急通道也被称为“生命通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如果房屋修建早于高速公路,那么只要不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撤迁了。 如果高速公路在先,房屋建筑在后,那房子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m外修建。 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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