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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二项规定,也视同工伤。
不是工作日。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如果对原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之内申请上诉,该期间称为上诉期,上诉期是从收到法院判决书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连续十五个自然日,自然日包括周 六、日,如果最后一天是周 六、日或者是法定节假日,例如元旦、中秋等,就是顺延到上班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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