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规范运营,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二)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三)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驾驶、调度、行车值班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四)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引导标识,保持出入口、通道畅通;(五)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车厢等公共场所整洁卫生;(六)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空调等设施正常运转;(七)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八)使用安全监控设施的,应当保护乘客隐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系列责任保险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