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你所说的情况可能不构成工伤,因为因公外出时受伤,受到伤害的结果与工作原因之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你父亲可以对肇事司机以及相关保险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和单位之间,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单位如果没有确定合理的医疗期就要与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父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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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如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受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形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不以宣告失踪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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