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涉外法律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当涉外婚姻的外方当事人为外国人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当涉外婚姻的外方当事人为外国侨民时,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具体您再和民政局确认下,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您可以先加微信预约咨询室,微信就是手机号。
针对盈科涉外法律团队(涉外婚姻) 证件及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涉外结婚公证的材料主要包括:与中国居民结婚的该外国人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中国居民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这是为了能够使得双方的结婚合情合法。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2)结婚证原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