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调节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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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二、公告费。 仲裁文书可能无法再用其他手段送达给被申请人时,就需要公告送达了,公告费应当由谁承担呢由于公告送达也是属于送达的方式之一,而送达是仲裁办案的环节,所以公告送达的费用仍然应当按照上述第一条的规定由财政保障。有的地方公告费用让劳动者垫付,这些做法其实是违法的。 三,鉴定费。 在仲裁案件的进行过程中,经常都会遇见司法鉴定的问题,司法鉴定费由谁出呢要知道,司法鉴定其实是证据的一种,往往是双方对某个问题有争议,但由于鉴定的专业性太强,所以只能委托专业机构予以鉴定的,所以证据既然是自己收集的,鉴定费用当然也只能由自己垫付了。只是如果将来裁决认定对方举假证说假话,裁决认定对方败诉的,则可以由对方支付由己方已经垫付的鉴定费。 四、律师费 一个劳动仲裁是否要请律师,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律师是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的,需要法律服务,律师才会提供,不需要法律服务,就不需要请律师。所以,律师费应当由自己承担。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支付申请费用的。但是可能需要支付律师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劳动争议仲裁不收申请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是由财政予以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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