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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管辖地n+1是什么意思

2022-03-13 1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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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3 回复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n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n“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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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赔偿,是指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裁员赔偿n+1指的是用人单位裁员的,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n指的是工作年限。而1指的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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