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房屋交付有风险的具体是怎么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抵押房屋转让的风险控制主要是买方风险。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转让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间只能进行买卖的交易行为,在解除抵押后方能进行过户登记。
租赁合同的风险承担的具体方式是,如果是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则承租人可以请求减租或者不交租金;如果租赁物因此全部毁损,合同履行不能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