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瓶车撞人逃逸派出所有权管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电瓶车撞人逃逸的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电瓶车撞人后逃逸并不一定会判刑。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知道只有因为交通肇事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才有可能判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电瓶车撞人后逃逸可以认定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但是否会判刑应当看对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严重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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