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入户的条件及手续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二)审批程序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针对外省户口女儿农业户口怎样迁入北京?,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 外地人想要将户口迁入北京,必须满足相应的政策和条件才行,它们分别是投靠落户、积分落户、事业单位落户、人才落户和企业家落户。满足将户口迁入的北京的人员,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办理的地点为各申请入户的派出所或者分局户政大厅,办理的时间为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二、审核 各公安分局、派出所户政大厅办事窗口将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和有效。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会立即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批,然后上报分局和市局进行进一步审批。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予以当面告知和书面说明。 三、审定 公安分局和市局就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然后给出审定意见。 四、告知 北京市公安局完成审定流程,并对申请人提出的户口迁入予以批准以后,会及时准确地书面通知申请人最终办理的结果。
首先,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其次,男女双方要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公安局审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