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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的原则有哪些

2022-03-20 1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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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0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定的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下面将详细介绍以上三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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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予以返还的彩礼情形和限制返还彩礼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 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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