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针对哪些房产过户时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进行房产过户公证的情形有: (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按下列流程办理公证: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然后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异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下列情形需要进行公证: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