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工作导致皮肤过敏,现在单位要辞退我,合同刚到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有关经济补偿金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3、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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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单位决定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决定不与单位续签的除外。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拒绝的,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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