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婚外情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情形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看情况。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形才是法定的理由。而对于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召妓”等婚外性行为,都不是法定的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在法院第一次不准判决离婚时,会赋予夫妻双方六个月的冷静期,在这六个月之内没有特殊情形的,一方都不得起诉要求离婚。若经过这六个月的冷静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者说有婚外情过错一方仍我行我素,那么可能就会采取第二次起诉,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方法。这个时候法院才会认为由于婚外情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的破裂,无法挽回。
一方有婚外情行为不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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