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对个人重大疾病医药费报销是有好处的,关于医药费报销如下,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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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 一、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二、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三、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 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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