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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第一次不给离婚证是不是真的?

2022-04-05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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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5 回复

专业分析: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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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离婚,民政局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确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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