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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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般是可以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如果职工怀孕7个月或7七个月以上生育的,或者是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如果在生育的时候难产或是剖腹产的,在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的时候,还可以多受15天津贴; (3)对于多次生育孩子的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在原基础上增肌15天的生育津贴; (4)如果是由于流产或者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如果流产在3个月以下的,可以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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