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一般是在到期日后两年就会失效,具体规定如下:如果债权人在这两年内不提出债权,担保无效;一般是主张债权,债权转为诉讼时效。保证人有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没有约定的,没有约定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