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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是诈骗罪还是诈骗犯罪

2022-11-07 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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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7 回复

专业分析:

涉嫌诈骗罪,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建议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作为一种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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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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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来同事贾某使用假身份工作,向同事石某请求帮其分期付款买一部手机,石某欣然同意。随后,贾某利用石某的身份信息贷款9000元购买手机一部,当天下午贾某消失隐匿,拒不还钱,石某方知受骗随即报案,只能自己先行向银行偿还借款。之后,法院认定贾某构成诈骗罪。 本案属于诈骗。在经济活跃,交易方式多样化的今天,类似这种三角诈骗的方式很多,其中以帮人分期买车受害者居多。首先看当事人的各自地位:行为人贾某是诈骗实行为施者,为了不法获利使用虚假身份,而石某受骗替贾某支付钱款,从而使贾某得到利益。这样一个诈骗行为即完成。从贾某客观行为上看,使用虚假身份及隐匿逃跑行为,其一开始就已经具有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目的,这与普通民事欠债逃债有本质区别,也是本案罪与非罪的关键点,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因此,贾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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