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条件: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针对刑事诉讼法规定假释都有哪些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假释的条件,但刑法规定了假释的条件,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刑诉法释放的解释条件有: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在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