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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父母给我买得房子结婚.女方非得结婚就得写我们俩的名字.如果我再房子上写他名之前我怎么写才能防止他和我离婚分房子?

2018-06-14 12:23:57
推荐答案

郭田律师

2018-06-14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房证上加共有人,就等于共同财产。其他协议约定已没有法律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你不抚养小孩的话,那么你要负担小孩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时间长短协议而定,一般为月工资的20%左右,也就是说,谁抚养小孩谁受益较大,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另外,这只是生活和教育费用,如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因其它原因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要求一些合理的其它费用,法庭会给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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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妻离婚时会按照产权登记确认房屋权属,写了名字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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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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